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十白公路东侧北环路北侧魏庄小区E-4号不动产
房产证号: 保定市房权证白沟新城字第990322BG
土地证号:高国用【2008】第05357号
建筑面积:985.59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03.75平方米
有租赁,租赁范围为一间门脸
详细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043500元
变卖价:323480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加价幅度:10000元
1.纳入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所涉及的一切过户契税、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提前咨询相关管理部门,房屋前期(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过户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法院展示照片及视频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割现状为准。
4.看样需提前联系。
5.如遇刑事案件查封,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损失和法律后果。
变卖公告
涿州市人民法院2024年07月03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十白公路东侧北环路北侧魏庄小区E-4号不动产
房产证号:保定市房权证白沟新城字第990322BG
土地证号:高国用【2008】第05357号
建筑面积:985.59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03.75平方米
有租赁,租赁范围为一间门脸
详细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043500元
变卖价:323480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加价幅度:10000元
1.纳入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所涉及的一切过户契税、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提前咨询相关管理部门,房屋前期(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过户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3.法院展示照片及视频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割现状为准。
4.看样需提前联系。
5.如遇刑事案件查封,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损失和法律后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7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咨询与预展:本院已委托保定市晟元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603126966;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涿州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支行,账号:6228401267147039763,联行号:103135252119),并于10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电话:13603126966
法官电话:12368转(李法官)
监督电话:0312-3852325
本院地址:涿州市平安北街124号
涿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变卖须知
涿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07月03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七、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八、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支行,账号:6228401267147039763,联行号:103135252119),并于十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官电话:12368转 李法官
监督电话:0312-3852325
本院地址:涿州市平安北街124号
涿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